2009年5月30日 星期六

關於工作熱情的另外一種闡述

引述自Ahead of the curve-2 years at Harvard Business School
邁向頂尖之路:哈佛商學院的人生習題 中文版一書 (btw,我覺得英文版的封面比中文版的漂亮)
第223-224 頁

彼得杜拉克曾寫道:「雇主不應干涉一個人的人格。聘僱關係是一種特殊的契約關係,尋求的是特定的表現....超出此一範圍都算一種侵占,侵占了受雇者的個人隱私,既不道德也不合法,可以說是濫用權力。受雇者應該付出的不是『忠誠』,不是『愛』,也不是『良好的態度』,他要貢獻的沒有別的,只有『績效』。」

但是為何每個來哈佛商學院的講者,都要我們對工作抱持「熱情」?這個問題可以從幾個方面來看。
第一,就是講者真的很關心我們是否喜歡自己應徵的工作,若是這個理由,勸我們要追求自己所愛就很合理了,這樣會讓工作感覺不那麼辛苦。另一種解釋就是把「熱情」當成另一種形式的企業壓迫。現在做一份工作,不能只是覺得薪水很合理,即使發現工作既無意義又沒成就感,還得說自己對這一行懷抱熱情,既然你有熱情,你當然會想在公司待到深夜,甚至是整個週末,畢竟你說那是你的熱情所在,不是嗎?那你有什麼理由這麼早下班回家,又不參加公司的壘球隊,還有烤肉活動?
--------------------我超有工作熱情之分隔線----我超有工作熱情之分隔線----------------------

經歷了一些面試,基本上每個面試官都會期望面試者對工作內容有一定的了解,也會期望你對工作是有熱情。不過我免不了要覺得,除非有認識的人在該公司的某種職務,不然怎麼會知道工作內容??所謂的熱情可能是理解片面資訊之後產生的結果,這種感覺就像看到一個美女的照片跟三圍數字就愛上她,卻不會知道她可能有腳臭或是只肯在高級餐廳約會之類的(以男生的角度來說)。
當然,公司會希望面試者應徵某個職位不是因為錢或是公司名稱好聽(殊不知....),因為這種案例通常可能撐不久,很容易落跑,然後HR又要開始重複找人、面試的動作,此種情形或許可以用馬斯洛需求層級理論分析....
最後,關於作者說,「因為你對工作實在很有熱情,所以你絕對不會介意平日、甚至周末加班」這檔事我不予置評,但我最近在面試聽到面試的HR說:「台灣企業只學到美國人的競爭與加班,卻沒有學到他們的福利跟薪水」,去了西歐之後,我只能說西歐人來台灣工作應該會想死吧....

1 則留言:

法匈役男 提到...

西歐人來台灣工作死定了,是"死定了"。